| FDA进口预申报委托协议 |
| 整理:佚名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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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进口预申报委托协议
甲方: 乙方:北京市立闻达信息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产品需(或准备)向美国出口,并希望乙方为其提供向FDA进口预申报等相关服务。 乙方作为美国FDA进口预申报代理机构,愿意根据FDA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帮助甲方完成其在FDA的进口预申报等工作。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合同双方就FDA进口预申报一事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事项: 甲方同意接受《办理FDA进口预申报合同补充条款》(见附件A),委托乙方在美国办理FDA进口预申报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上述委托,乙方在办理FDA事务业务时,仅作为甲方的代理,注册的所有结(后)果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二、 甲方在申请FDA进口预申报应提交以下资料: 1.《FDA进口预申报申请表》中文(或英文)一份; 2.FDA新增加的要求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三、 工作流程和办理注册期限: 1.工作流程:A.甲方提交“二”中所列资料;B.乙方审核合格后及时向FDA申报;C. 将 结果通报甲方。 2. 办理进口预申报期限:在甲方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完整、签订《FDA进口预申报委托代理协议》和付清款项后,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立刻通知甲方。 四、 服务费用 进口预申报的费用:采取年费、季费或按次付费方式: 1.年费方式:出口货物全年发运申报包干服务费为3000美元。一年内负责通报12次,多于12次的每多申报一次收费300美元。 2.季费方式:每季度(3个月)申报包干服务费为1000美元。每季度内负责通报3次,多于3次的每多申报一次收费350美元。 3.按次付费方式:每次委托申报费用为400美元。 上述预付金额如用人民币支付,按付款当日官方汇率换算。 五、费用支付: 按年度付费方式:FDA进口预申报年度代理费用,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 日内,向乙方指定帐户一次性支付上述代理费。 按季度付费方式:FDA进口预申报季度代理费用,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 日内,向乙方指定帐户一次性支付上述代理费。 按次付费方式:FDA进口预申报每次代理费用,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 内,向乙方指定帐户预付上述代理费。 如甲方迟纳服务费用,乙方将不对其申报文档进行处理,直到款到为止。由此造成的损 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六、 合同组成部分 本合同附件A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10-68872910 地址: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西街61号 中国工业经济管理研修中心520室 邮编:邮编:100043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book@liven.info 公司帐号:11408808091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石景山支行 2003年 月 日2003年 月日
附件A:办理FDA进口预申报合同补充条款 一、合同缔约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委托方)责任和义务: (1)及时提供FDA注册所需文件、资料,在办理进口预申报过程中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补正相关文件、资料,以及执行FDA对产品标识等方面的要求; (2)按合同规定时间足额支付代理费用; (3)保证提交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不含有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内容; (4)甲方承诺因其所提交的文件、资料与实际不符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由甲方自行承 担未正常注册的损失,给乙方带来损失的,应予赔偿; (5)不以乙方的名义实施任何行为,或者从事任何其他有损乙方利益的行为; (6)企业进口预申报完成后,甲方提出再次申报,视为另次委托。 2、乙方(受托方)责任和义务: (1)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审译,向FDA办理申报; (2)对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指导,在甲方要求和自费的前提下提供专项培训; (3)接收、传递FDA的有关文件和要求,并与甲方沟通;及时向甲方通报办理进度和 结果; (4)乙方承诺因乙方原因致使未办成的,全额退还代理费,退还限额不高于向甲方收取 的费用。但不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获得仅限于合同约定范围内代理甲方FDA进口预申报业务的权限,不得从事 与代理业务无关的事项。 二、独立缔约方 本合同任何内容均不应被理解为在双方之间建立某种独立缔约方以外的关系,双方均为独立缔约方,并不对彼此之间的行动或疏忽承担赔偿义务。各方均不被视为是对方或对方其他下属公司的雇员或代理。各方均无权以任何方式,以对方或其下属公司的名义行事。作为独立缔约方,各方应缴纳各自的税赋并保证自己的必要的保险。 三.保密 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非公开商业信息、资料(包括经营、生产、技术、管理等),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得到对方书面同意或根据法律要求的除外。 四、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依该会仲裁规则仲裁解决,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五、合同撤消和修改 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一方要求撤消本合同的,应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予以撤消。已受理申报(以乙方发出《受理确认书》为准)的不退还代理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一方要求修改、补充合同内容的,经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合同。 六、其他: 由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非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迟延履 行的,受阻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将该情况通知对方,并出具相应的证明,因此造成的损失,彼此不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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