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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整理:佚名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8月02日

试论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者的比例逐年增长。其犯罪的危害性日益明显,已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就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对策谈点粗浅看法。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

  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和变化都有自己的原因,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作为当前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当然也毫不例外。一段时期,政治思想工作曾一度削弱,使不良的社会影响无形中扩大,一些封建的、资产阶级的东西重新侵蚀青少年的思想,而青少年时期,心理上存在着情感与意志行为的矛盾,容易受人的引诱和暗示,形成错误、畸形的人生观。主要表现为封建主义的哥们义气和剥削阶级吃喝玩乐思想以及亡命称霸的英雄观;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和低级下流的乐趣观。青少年之所以犯罪,绝大多数的根本动机就是为了追求个人享乐,而消费不平衡滋生了他们不劳而获的享乐心理。哥们义气是维系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兴奋剂。

  (一)个人需要与社会制约矛盾的不断刺激

  需要是人的行为的内在动力,它受到一定历史的生产水平和文明程度的制约。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要求人的个性自觉地和社会环境维持平衡,人的需要必须受社会的制约。处在成长时期的青少年,也是需要最旺盛的时期,包括心理需要、生理需要和物质需要。而他们对需要的正确性、合理性、现实性又缺乏判断、理解的科学基础。这就使他们不可能理解不断增长的生理欲望和物质欲望与满足这种欲望的可能性之间的矛盾,更不能理解个人需要与社会制约之间的矛盾。因此就形成了“需要面前无法律”的需求观。加上当前社会上“一切向钱看”的诱惑,当他们的各种欲望无法满足时,就很容易无视社会公德和法律规范,把个体的需要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不惜用盗窃、抢劫、流氓、伤害等违法犯罪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二)文化领域管理混乱,缺陷不小

  文化领域的出版物和电影、电视、录像中暴力、色情、凶杀等刺激性情节,往往为青少年所效仿。外界一些思想倾向不健康的影视、文学作品对青少年的影响也很大,特别是黄色、淫秽书刊极大地腐蚀、毒害着青少年身心健康,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源。特别是最近两年的少儿图书市场,可以说是“妖魔鬼怪”的天下。《魔戒》、《妖魔鬼怪系列》、《星球大战》系列等大批魔幻小说,加上“鸡皮疙瘩”丛书,《幽灵街》丛书,“恐怖俱乐部”丛书等恐怖小说和不健康的“口袋书”争先恐后地上了小读者的书架。不仅如此,图书馆和租书架,学生借得最多的是武侠和言情小说。随着电子计算机的普及,一些丧尽天良的老板又把发财的美梦做到了青少年身上。青少年自身控制能力弱,好奇心强,难以抑制有害信息的侵蚀,一些“网吧”恶性竞争,违规经营,造成青少年沉迷其中,诱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据《人民公安报》载,我国有3000万网民,其中2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80%。又据《中国青年报》载:经过2004年5月10日至10月1日在全国范围开展“网吧”专项治理,共有8万余家“问题网吧”被关闭。在北京2992家“网吧”中,合格的只有70家,合格率仅占23.3%。

  (三)教育体制存在弊病,家庭、学校教育脱节
 
  据报载,在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中,有近三分之二的人处于下列家庭。一是父母受教育程度低,只管生意,对孩子撒手不管;二是父母对孩子“重养轻教”,对孩子的品德漠不关心;三是单亲家庭和离婚家庭,被遗弃孩子性情暴戾,玩世不恭;四是那种对孩子过分溺爱或是要求过于苛刻的家庭。再看教育界,有的学校只注重文化科学教育,忽视法律、道德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对所谓的“双差生”不帮不教,横眉冷对,百般歧视。有的班主任对自己班上的学生旷课、逃学不闻不问,甚至希望有些“捣蛋”学生干脆别来,免得惹麻烦。传统的“家访”消失了,有的家长反映,我们小孩都上小学三年级了,班主任从未进行过家访。对出了问题的学生,学校大多以勒令退学了事。这种做法往往把青少年推向社会,增加社会管理的压力。或者学校、家庭、社会互相推诿,踢皮球,不能做到齐抓共管。这些从学校“游离”出来的青少年被“踢”到社会后,可供学习、娱乐的场所又很少,致使他们有大量的闲散时间。精神充沛而精神空虚,既无管束、监督,又没有正当工作。于是大搞无政府主义,乱交朋友,惹事生非,沾染不良习气,直至失足堕落,走上犯罪道路。


  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我们分析了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状况及形成原因,那么,该如何对症下药呢?笔者认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占有极其重在的地位,要优化教学环境,加强对学校内部和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危害学校正常秩序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要加强教育部门在预防、挽救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特殊作用,加强社会管理,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堵住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种漏洞。

  (一)教育部门要强化法制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七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第八条中又规定:“学校应当结合实际,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可见,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是国家赋予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
  那么,学校如何有效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呢?笔者认为:

  1、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应当坚持教育和预防为主的原则。

  未成年学生由于处于心理、生理急剧变化时期,在这个时期他们尚未完全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他们的自控能力弱,情绪波动大,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做事缺乏周密考虑,遇事不能冷静处理,很容易因一些小事而走上犯罪道路或容易被不法分子引诱利诱而误入歧途。针对这些情况,学校应当加大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力度。

  首先要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和前途理想教育。学校可定期举行法制报告会,利用板报、法制宣传图片、校园广播等进行法制宣传,在校园里营造一个学法、守法的好氛围,通过学习,使学生懂得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如何避免违法犯罪等。其次,学生出现心理问题时要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使学生内心的各种激化的情绪和矛盾及时得到化解,保持良好的平衡心态。

  2、预防工作中要做好防范和矫治工作

  未成年学生犯罪虽然不像成年人犯罪那样有明确的犯罪动机和周密的计划,有些未成年学生犯罪看起来有随意性。但究其原因,就会发现未成年学生犯罪绝非偶然,往往有不良的先兆表露出来,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平时要注意观察学生的表现,对有这些先兆的学生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因势利导,及早防范,加强思想教育工作。

  对学校来说,教师应当面向全体未成年学生,不管他们的成绩如何,都应当给予足够的关爱,不要歧视任何学生,要教育学生搞好团结,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让学生感受到学校的温暖。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用健康、向上、有趣的活动去占领校园的时间和空间,从而能有效地吸引青少年学生并促使他们健康成长。

  对班主任来说,要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子女,注意争取社会力量教育学生。”

  (二)加强社会管理,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必须在全社会继续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动员广大群众,各行各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防止精神污染,特别是要控制好文化阵地,反动淫秽刊物要坚决取缔,严格控制对青少年思想有危害、腐蚀作用的信息渠道和信息影响。对出售、出租或者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的组织和个人要依法进行惩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反腐蚀、反污染、反毒害的体系。

  (三)加强青少年的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防止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道重要防线。家庭教育完全是个人私事的观念必须改变。家庭对未成年子女共同承担教育管理的义务应做到公民对国家、对社会承担的责任而加以确认。必须对家庭教育和父母(包括养父母和监护人)对子女的管理责任通过立法做出明确规定。并对引诱、教唆、纵容子女犯罪的家长及其违反规定者做出追究责任的规定。在强调家庭教育的同时,社会必须给家长提供良好的法律教育。这样,家长才能有意识地防止青少年与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接触。在日常生活中防止子女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坏习惯,并能经常地对子女进行知法、守法教育,潜移默化地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值得强调的是,家长本身应该是懂法、守法的表率。

  (四)做好帮教工作

  在处理青少年违法犯罪上采取与处理成年人违法犯罪有所区别的方法和措施。这几方面我国已经有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也有了不少相应的组织结构。如少管所、劳教所及各种形式的帮教小组。帮教小组对教育改造有轻微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是一种很好的形式。根据违法犯罪青少年自卑自负两极性的意志特征,要求帮教人员正确对待他们,给他们更多的关怀,鼓励和帮助。歧视他们或用简单粗暴的态度对待他们,只能是把他们推上重新违法犯罪的道路。在帮教过程中,要注意发现他们微小的进步和积极性,培养他们学习和改造的自信心,并给他们创造条件和机会,使其在实践中去改正不良风气。

  (五)打击和预防相结合,充分发挥刑罚一般预防的作用。

  对已经犯罪的青少年,给予法律制裁,采取与社会适当隔离的措施,以惩罚、强制改造控制其危险性。对危害严重的现行犯罪分子,屡教不改的累犯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处理。以震慑犯罪分子,教育、挽救多数违法犯罪青少年。同时要加强管教、监管部门的教育管理工作,杜绝被管教青少年之间互相传授恶习和犯罪经验技能,使管教部门真正成为违法犯罪青少年改邪归正,重新做人的“大熔炉”和“大学校”。

  (六)要抓好维权工作。对离异家庭的未成年人,减少家庭破裂对他们身心健康造成的负面影响;对残疾的未成年人,在人格上予以尊重,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和学习,引导他们自强不息;对失足的未成年人,立足教育、感化、挽救,促使他们向好的方面转变。

  总之,由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数量、特点、手段等经常发生复杂变化。为此,我们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其变化和动向,分析其原因,根据不同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对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以达到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防止青少年走上歧途的目的。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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