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并计提减值准备后,企业应当重新复核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区别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1)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